1月27日起,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2月21日,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对第二批24家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曝光。同时,要求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自改。
火灾危害猛于虎。在这次披露的火灾隐患中,电器线路私拉乱接,安全通道堆放杂物,消防车道被占用等,大多是一些常见问题,事情不大,但隐患不小。
对相关单位进行曝光整改,一方面可以消除风险,防患于未“燃”;另一方面,在敦促涉及单位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同时,对各行各业也是警示提醒——危险就藏在一些细节中,切不可麻痹大意。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够细致,风险管控上掉链子,发生任何一起安全事故,都会对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伤害。
比如,2月22日,广州南沙区万顷沙镇沥心沙大桥被船只撞击,桥体断裂,截至目前,已造成5人死亡。另外,最近几天,贵州山火同样牵动人心,据最新报道,当地221起森林火情目前已全部扑灭,但所造成的损失无疑相当巨大。
海恩法则揭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领域,这一法则同样适用。它提醒我们,事故往往是可以预防的。
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偶然性之外,通常还有一些“人”的因素。
像广州撞桥事故,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是涉事船员操作失当;烧了几天的贵州山火,大多是由于祭祀、扔烟头引发,多名责任人已被控制。此外,前不久通报的齐齐哈尔体育馆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也显示,背后存在着建设、施工、监理等多个环节的安全生产疏忽和监管失职。
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安全意识时刻在线,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位了,没有留下死角和盲区,这些重大安全事故是否有避免的可能?
事故不容假设,悲剧没有如果,一旦酿成悲剧就是改变不了的既成事实。正因如此,相较于事后举一反三,事前的安全监管防范才更为重要。要避免群死群伤的悲剧发生,就得时刻紧绷安全之弦,重心前移,将工作做在前面,决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细节。
尤其眼下还处在节后返工阶段,节假日历来是安全事故高发期,各行各业正在从过节的状态切换到工作的状态,突发事件和事故的风险增加,安全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范意识一旦掉线,很容易酿成各种事故。
所以,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演练培训之外,还得针对重点领域,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敦促相关单位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将安全生产理念真正贯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细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