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一线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政落地,上海率先行动。5月27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LPR减45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调整后,上海市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为3.5%,100万元房贷、贷款30年累计能省利息超7万元。
上海市此次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覆盖了从限购、信贷、供给到特定群体需求的多方位支持。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未调整前上海市首套房贷利率为3.85%,若以贷款10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方式计算,调整后,每月月供少还197.63元,累计能省利息7.11万元。
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继续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此次调整顺应了优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导向。5月17日,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宣布,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公积金贷款方面,人民银行决定,自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早在5月18日,“上海公积金”官方微信便官宣,自当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775%和3.325%。在5月27日的《通知》中,上海市也同时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等方面作出优化,对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个人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家庭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6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上浮20%政策不变,即最高可达192万元。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职工,个人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5万元,家庭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30万元。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所购住房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据悉,《通知》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上海市也是目前一线城市中首个明确下调房贷利率和最低首付比例的地区,对于房贷新政的响应,北京、广州、深圳三地还集中在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层面。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上海一揽子房地产政策将发挥积极作用和效应。政策立足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同时充分结合近期国家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等精神,充分体现上海因城施策、综合施策导向。此次政策统筹市场和保障、存量和增量,在提升住房品质、促进职住平衡的同时,更好满足了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型住房需求。政策的落地和实施,将更好引导市场预期和增强市场信心,也将进一步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