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28日在京举行的媒体通气会获悉,我国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文化行业系列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日前已获批准。该标准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起草,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我国各门类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字资源的采集和著录工作。
标准明确了非遗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的总体要求,规定了十大门类(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字资源采集方案编制、采集实施、资源著录方面的业务要求和技术要求,共11部分。标准于2011年5月开始筹备并起草。十多年间,标准的编制遵循我国标准化工作流程,坚持专业、适用、开放原则,凝聚集体智慧,立足行业需求,服务工作大局。来自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相关高校、研究机构的近百名非遗保护、标准化、信息化领域专家学者深度参与了标准起草、论证等工作,部分省市参与了标准试点采集工作,国内相关非遗保护机构和社会团体对标准的编制提出了意见建议。
标准对各门类非遗项目应采集、著录的内容及其相应要求进行了归纳提炼,既是一份认识非遗项目的“说明书”,也是一份拆解细化工作任务的“向导图”,有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双重意义。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非遗保护机构和从业者正确认知非遗保护应有的原则理念,在面对形态各异的非遗项目时,准确把握采集著录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内容,提升记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助力非遗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传承、宣传、弘扬和振兴。我国四级非遗名录体系下10万余项非遗项目,其数字资源建设管理工作均可以之为参照,标准的应用前景十分广泛。
通气会上还透露,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已进入评审工作环节。文旅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推荐申报环节,注重申报人选的代表性、引领性,注重把握相关非遗项目的特点,注重调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年龄结构。另外,为严格评审程序,首次在评审阶段加上了线上答辩环节。目前,各省区市、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共推荐1407人,已经完成了申报材料审核、确定评审细则、建立专家库等工作,目前正在开展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