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本科生)聘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聘用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以下人员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9月8日。
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余杭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8号瑞鸿大厦21楼2117室,邮编:310023;联系电话:0571-89391970。
附件:2023年余杭区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xlsx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