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原副主任杨兴友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杨兴友,男,1962年5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都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涪洋镇党委书记;务川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余庆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毕节地委委员,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书记;毕节市委常委,威宁县委书记;毕节市委副书记,威宁县委书记;贵州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省农业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2020年12月退休。
2021年7月,杨兴友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8月,杨兴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3月,杨兴友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杨兴友出生于务川县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参加工作后,靠着努力学习和勤奋工作,得到组织肯定和培养,先后在遵义、毕节两地四县工作,长期担任县级党政“一把手”,一步步从乡镇工作人员成长为副厅级领导干部。然而,随着岗位的变换、职务的升迁、环境的变化,其放松了学习尤其是政治理论学习,慢慢地思想防线失守、信仰信念动摇、人生理想蜕变,在公与私、利与义、情与法之间做出错误选择,最终突破纪法底线、滑入犯罪深渊。
在诱惑面前选择坚守初心还是蜕化堕落,根源在于内心深处的定力。很多违纪违法问题看似一念之差,但仔细剖析,主要原因还是个人修养不够、初心淡忘、定力不足所致。杨兴友也是如此。
杨兴友参加工作两年后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之初,他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但随着职务升迁,他手中掌握的权力慢慢增多,职务影响力也在渐渐变大,身边聚拢的别有用心的商人老板越来越多。一方面,杨兴友想干好工作、取得成绩;另一方面,在看到身边的商人老板挥金如土时,他思想上又产生落差。心理失衡加之“当时在基层对吃喝、送点烟酒这些习以为常”错误思想左右下,杨兴友逐渐降低自我要求、放松自我约束,党性修养慢慢弱化、理想信念随之动摇。
在县里任“一把手”的很长时间里,杨兴友作为班子的“领头雁”,对待理论学习搞形式、走过场,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仅仅将理论学习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用心学习领悟。对民主生活会敷衍了事,对其他同志提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甚至连整改材料都让人代写。
走上领导岗位尤其是担任县委书记后,杨兴友常教育下属遵规守纪、廉洁自律,自己在背地里却对党纪国法不学习、不贯彻、不执行,阳奉阴违,自认为既然是“一把手”,“就是一方诸侯,说一不二”。
当工作干出一点成绩,得到上级领导肯定时,杨兴友就把成绩归功于自己,从自信、自满到自负,在身边人的奉承中飘飘然。每当看到身边的商人老板大把挣钱时,杨兴友总是要拿来与自己对比,心理逐渐失衡,产生“自己纵然有权但也只是个穷光蛋”的错误思想,以致第一次面对行贿人“围猎”时不但没有警惕警醒,反而觉得理所当然。
杨兴友第一次违规收受他人财物是任道真县委常委、副县长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商人秦某某获得该县农贸市场项目。秦某某获利后送来3万元现金和两瓶高档酒以示感谢。
“他从这个工程中获利几百万元,拿3万元来给我拜年,当时觉得不是一个大数,就收了。”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便如洪水般一泻千里、不可收拾,两人的权钱交易链就此形成。此后二十多年间,杨兴友利用在道真、余庆、威宁等地任职的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秦某某在多个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先后56次收受秦某某贿赂。